CFi.CN讯: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合作方按合
作比例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厦门润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润昀”)、 中交润致(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润致”)富余资金,其中公司拟共计调用不超过127,500万元,合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方共计调用不超过122,500万元。
2、公司在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开发
建设房地产项目,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各合作方通常按合作比例,公平、对等地调用项目公司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定,公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合作方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资金调用基本情况
1、公司持有厦门润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润
昀”) 权益比例51%,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厦门润昀权益比例49%。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与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按持股
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厦门润昀富余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公
司拟调用不超过5,100万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不超过
4,9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年利率不超过4.35%。
2、公司持有中交润致(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
2
润致”) 权益比例51%,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交润致权益比例49%。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与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按权
益比例以同等条件继续调用中交润致富余资金不超过240,000万元
(到期续借),公司拟调用不超过122,400万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
公司拟调用不超过117,6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不计息。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
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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